新加坡

新加坡:从个人或未记录的第三方收到的付款

请知悉直接的影响,我们不再接受来自个人或无记录的第三方的付款,以加强安全措施。


因此,如果付款人是订舱/提单(BL)的订约(决定)方*,则只能接受从公司银行账户付款。如果付款人/发票人与订舱/提单的签订(决定)方不同,请提供法律证明文件,并解释付款人与订舱/提单的签订(决定)方的关系。


同样需要注意的是,提单(BL)和交货单(DO)只有在从公司银行账户收到付款后才能放行,而付款人是订舱/提单的签约方(决定方)。从个人或无记录的第三方收到的付款,付款将被退还。


如果您需要任何帮助,请与您当地的代表联系。我们感谢您的业务和持续的支持。


*订约(决定)方:订舱代理/收货人/货代/通知方/托运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