规则和条例

货柜追踪单(CTN)在利比里亚有效

国家港口管理局(NPA)通知集装箱跟踪报告(CTN)系统自2019年2月1日起生效:


所有运往利比里亚或经利比里亚过境的货物都必须有集装箱跟踪单,由托运人负责。每个提单必须包含一个有效的唯一的CTN号码,该号码也将插入货物舱单上。没有有效CTN号的货物将不被装载,并可能被罚款。


未用CTN包装的货物将不予装运。


没有有效CTN号码的货物将不会在利比里亚卸货。罚款将根据警察厅的规定,加上附加费用。


如需更多信息或支持,请访问www.ctn-gtms.com